除本案外,國家知識產權局還依高捷盛世公司的申請,對騰訊公司的第29812860號“騰訊微視”商標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第30141415號“騰訊微視智能眼鏡”商標核定使用的智能眼鏡(數據處理)、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機器人、人臉識別設備三項商品予以無效宣告。

宣告無效!三聚陽光助高捷盛世公司無效“騰訊微視相機”商標
發布時間: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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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案外,國家知識產權局還依高捷盛世公司的申請,對騰訊公司的第29812860號“騰訊微視”商標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第30141415號“騰訊微視智能眼鏡”商標核定使用的智能眼鏡(數據處理)、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機器人、人臉識別設備三項商品予以無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