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近日,由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聯合代理深圳市科曼醫療設備有限公司的專利無效宣告結案。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第563341號專利無效決定,宣告深圳邁瑞生物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的第201010501396.X號“一種通氣模式切換設備、方法及麻醉機、呼吸機”發明專利權全部無效。
觀點列舉
專利法第 22 條第 3 款規定: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近日,由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聯合代理深圳市科曼醫療設備有限公司的專利無效宣告結案。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第563341號專利無效決定,宣告深圳邁瑞生物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的第201010501396.X號“一種通氣模式切換設備、方法及麻醉機、呼吸機”發明專利權全部無效。
專利法第 22 條第 3 款規定: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