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實施11周年之際,為展示《綱要》實施以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的成績,普及相關法律知識,營造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日前組織編寫了《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2014—2018)》。三聚陽光代理的“產品質量追溯防偽系統及追溯防偽方法”發明專利侵權案被該案例集收錄,該案也曾入選國家知識產權局2017年度打擊專利侵權假冒十大典型案例以及2017年北京市專利行政保護十大典型案件。
《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2014—2018)》于6月5日公開出版,該書收錄了2014年—2018年發布的專利、商標行政保護典型案例各50個,共計100個。這些案例體現了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快速、便捷、高效的特點與優勢,展示了我國對國內外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一視同仁、平等保護,全方位、多角度呈現了我國在嚴格知識產權保護、積極營造良好創新與營商環境等方面取得的顯著成效。
這些案例均經地方推薦、網絡推薦、專家評審等環節,包括案情簡介及典型意義等,對于普及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知識、指導地方執法人員開展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工作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和實踐價值。
產品質量追溯防偽系統及方法專利侵權案
案情簡介
請求人北京金源茂豐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25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了名稱為“產品質量追溯防偽系統及追溯防偽方法”的發明專利申請,2016年8月3日獲得授權,專利號為ZL201310058356.6。該專利權在請求人提起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時合法有效。請求人認為被請求人某雜志社和某酒業公司未經其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涉案專利方法的行為侵犯了其專利權,遂向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
處理結果
案件處理中,請求人提供了購買被請求人某酒業公司的白酒并對溯源防偽全過程進行保全的公證書和該酒業公司職員錄制的其白酒產品防偽標簽防偽溯源過程的視頻影像;被請求人某酒業公司提供了簽訂時間早于涉案專利申請日,且涉及追溯防偽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書》,主張現有技術抗辯。
經審理,合議組認為:
僅依《技術服務合同書》尚不能確認其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相同,現有技術抗辯不成立;
根據請求人提供的公證書,結合該酒業公司職員錄制的視頻影像,可以認定該酒業公司使用的“產品溯源平臺”標簽及其溯源防偽方法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相同,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該酒業公司在其白酒的包裝上使用防偽憑證,該防偽憑證的具體防偽溯源方法由產品溯源平臺提供技術支持,該平臺的主辦方為被請求人某雜志社。
因此,某雜志社與該酒業公司實施了共同侵權行為。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最終認定某雜志社在網站上提供防偽溯源技術、某酒業公司在其產品包裝上使用防偽溯源方法構成專利侵權,責令二者立即停止專利侵權行為。
典型意義
當前酒類產品質量問題倍受社會關注,相關產品質量溯源防偽技術應運而生并快速發展,引起該領域專利侵權糾紛也呈多發趨勢。本案中,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經過認真細致的審理,查明案件事實,準確把握適用法律,快速作出處理決定,有效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也切實保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