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聚陽光及旗下易聚律所代理的專利權人江蘇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件發明無效宣告案勝利結案。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第 49440 號審查決定,維持江蘇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利號201410215313.9、名稱為“永磁耦合聯軸器自對中保護裝置”的發明專利權全部有效。
本案的關鍵在于闡述涉案專利實審過程中對于獨立權利要求的修改不存在修改超范圍的問題,符合專利法第33條的規定。我方代理人通過對涉案專利的技術方案的深入理解,對本領域的專業研究,確定了準確、合理的論證方案,向合議組闡明該修改是能夠根據原公開文件直接的、毫無疑義確定的內容,由此證明上述修改沒有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記載的范圍。合議組最終支持了我方觀點,并維持涉案發明專利權全部有效。無效階段的勝利為專利權人的維權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