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聚陽光和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聯合代理第三人格力電器的一件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訴訟終審勝利結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1)最高法知行終482號行政判決,駁回寧波奧勝貿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寧波奧克斯空調有限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了一審作出的(2019)京73行初2310號行政判決有效。在該判決中,奧勝公司的訴訟請求被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駁回,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奧勝公司“電機轉向安裝座”專利全部無效的決定被維持。格力電器當初委托三聚陽光進行無效是因為其被奧勝公司狀告侵權該專利,并被寧波中院一審判賠奧勝公司1000萬元。
此次終審的爭議焦點在于——“電機轉向安裝座”專利的權利要求1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新穎性。我方根據對方的主張從技術領域、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技術效果充分說明某證據所公開的內容,明確了電機轉向安裝座的核心發明構思和技術方案本身均已被該證據公開,最終使得最高院法官采納我方觀點,維持了一審作出的(2019)京73行初2310號行政判決有效,從根本上解決了格力公司的專利侵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