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科比精工公司不服這一決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上述決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16499號行政判決,駁回了科比精工公司的訴訟請求。
案件焦點
無效宣告程序及無效行政訴訟程序均主要涉及該專利的權利要求1。科比精工公司提交了22份證據,以此為基礎主張該專利權利要求1及從屬權利不具備創造性。
“一種垂直連續電鍍設備”專利權利要求1:
一種垂直連續電鍍設備,包括機架,以及電鍍槽裝置,包括供待鍍板在其中電鍍的電鍍槽體(A1),裝有電鍍藥液的回流箱體(A2),設置在所述電鍍槽體(A1)內,對待鍍板的表面進行噴鍍的噴管(A3),以及設置在所述回流箱體(A2)內實現電鍍槽體(A1)、回流箱體(A2)之間電鍍藥液循環的過濾循環系統;
待鍍板傳送裝置,運載待鍍板在所述電鍍槽體(A1)內前行;
電解裝置,以待鍍板為陰極,以待鍍金屬為陽極,對所述電鍍槽體(A1)內的待鍍板進行電鍍;
電氣裝置,為所述電解裝置提供直流電源;
其特征在于:
所述回流箱體(A2)設置在所述機架(1)的底部,所述電鍍槽體(A1)處于所述機架(1)的中部,且位于所述回流箱體(A2)的上方,所述待鍍板傳送裝置位于所述電鍍槽體(A1)的上方,所述電解裝置的陰極與所述待鍍板傳送裝置上的夾緊待鍍板的夾具(26)電連接,陽極與所述電鍍槽體(A1)內電鍍藥液導通,所述電氣裝置設置在所述機架(1)的頂部,還包括電鍍浮床裝置,所述電鍍浮床裝置包括處于所述電鍍槽體(A1)內的浮板(2),以及處于所述待鍍板傳送裝置上方,驅動所述浮板(2)在所述電鍍槽體內上升或下降的浮板升降機構;
所述浮板(2)上的供待鍍板下端通過的通道(14)的兩側的上表面還設有對待鍍件在所述通道(14)中的前行進行導向的兩波浪狀的導向板(13)。
《專利法》規定,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相對于科比精工公司提交的證據1,有兩點技術區別特征未公開(上文中用藍色標出的即為區別技術特征),而這兩點技術區別特征也未被其他證據公開。
相對于現有技術,涉案專利的垂直連續電鍍設備能夠達到以下多種技術效果,如不會對待鍍件造成刮痕,從而影響待鍍板的美觀和性能;如增加了電鍍液的流動性使電鍍層更加均勻,提高了電鍍效果;如能夠保證噴管單位時間內噴出的電解液的量以及液壓均衡,使電鍍質量高等。
涉案專利相對于科比精工公司提交的證據1,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緊湊、所占空間小、噴鍍液壓穩定、電鍍板外表美觀的垂直連續電鍍設備,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因而具備創造性。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后認定,科比精工公司提供的多個證據組合均不足以破壞權利要求1的創造性,駁回了原告科比精工公司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