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聯合代理第三人中國農機企業與原告株式會社久保田發明專利無效行政訴訟一審結案。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2023)京73行初642號行政判決,駁回原告久保田公司對56960號無效決定提起的訴訟請求。
該無效決定中,久保田公司擁有的201410500650.2號發明專利“全喂入型聯合收割機的脫粒結構”因不具備創造性,被宣告全部無效。
本案專利權利要求1 要求保護一種全喂入型聯合收割機的脫粒結構,證據1是另一件久保田公司的“脫粒裝置”專利,二者的區別在于:螺旋葉片固定方式不同、是否設置加強肋、是否設置輔助引導件。圍繞前兩個區別特征,一件日本專利(證據3)和一件美國專利(證據6)分別給出了技術啟示,同時,設置輔助引導件又屬于本領域技術人員常規技術手段。據此,獨立權利要求1相對于證據1、證據3、證據6和公知常識結合不具備創造性。結合審理中從屬權利要求也不具備創造性,本案專利所有權利要求都不具備創造性。
法院認定,被訴第 56960號無效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