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2024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由三聚陽光代理、涉及杰夫微電子(四川)有限公司的“名稱為‘GLF71301’(負載開關)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撤銷案”成功入選。此案不僅維持了杰夫微電子的布圖設計專有權有效,更重要的是,它作為自2001年《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第11號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撤銷程序審查決定書 ,判例價值尤為突出,對《條例》的具體實踐、法律條款的清晰化以及行業標準的樹立具有重大意義。
案件背景與挑戰
本案源于西安華泰半導體科技有限公司對杰夫微電子登記號為BS.185008003的“GLF71301”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提出的撤銷請求。撤銷意見提出人以該布圖設計不符合《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關于保護客體、首次商業利用需在2年內和獨創性等多項規定為由,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撤銷該專有權。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案件本身具有高度的技術復雜性,而撤銷程序在實踐中更是罕見。在本案中,三聚陽光面臨多重挑戰:一方面,深刻理解和闡釋《條例》中關鍵法律概念,如“商業利用”和“獨創性”;另一方面,對對方提出的多項撤銷理由和證據,包括對首次商業利用時間的質疑以及對設計獨創性的否定。
制勝策略與核心觀點
面對挑戰,三聚陽光團隊憑借扎實的法律功底和對半導體技術的深刻理解,為專有權人杰夫微電子制定了周密的應對策略,并在關鍵爭議焦點上提出了有力且最終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采納的觀點:
1. 精準界定“商業利用”,駁斥超期申請主張:
爭議焦點:撤銷意見提出人依據杰夫微電子在2016年發布的產品新聞和產品手冊等證據,主張“GLF71301”的實際首次商業利用時間遠早于其登記時聲明的2017年11月15日,已超過《條例》規定的兩年申請期限。
三聚陽光觀點與國知局認定:三聚陽光有力論證指出,僅僅發布產品信息、公布數據手冊等行為,屬于市場預告或宣傳,并不構成《條例》第2條第(五)項所定義的“為商業目的進口、銷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護布圖設計的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最終采納了我方的觀點,明確指出《條例》中的“以其他方式提供”通常指類似于進口、銷售等實際交付行為,而不包括發布產品信息、許諾銷售等未實際發生提供布圖設計、集成電路或物品的行為。這一認定澄清了“商業利用”的法律內涵,有效駁斥了對方關于申請超期的主張,為維持權利有效奠定了重要基礎。
2. 力證核心“獨創性”,確立權利保護根基:
爭議焦點:撤銷意見提出人針對專有權人主張的多個獨創性部分,認為其要么不屬于布圖設計的保護范圍(如僅涉及尺寸參數),要么相對于現有設計(包括權利人自己的在先設計GLF71311 和公開論文)不具備獨創性或屬于常規設計。
三聚陽光觀點與國知局認定:三聚陽光在庭審和書面意見中,對布圖設計的獨創性進行了深入剖析和有力辯護。雖然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審理過程中對專有權人提出的部分獨創性主張(如獨創性部分6-9、14整體和10-13整體)相對于在先設計不具獨創性進行了認定,但關鍵在于,三聚陽光成功論證了本布圖設計的核心部分——特別是涉及“功率晶體管”的獨創性部分1-5整體——具備《條例》第4條規定的獨創性。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該部分的布圖設計,尤其是在金屬層M2、M3的連接方式和三維配置上(獨創性部分4、5),與對比設計GLF71311以及公開文獻證據6相比,并非簡單的常規設計,而是專有權人智力勞動的成果。這一認定確認了“GLF71301”布圖設計的核心價值和受保護的基礎。
案件意義
本案入選國家知識產權局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其意義深遠:
厘清法律適用標準:首次清晰界定了《條例》中“商業利用”行為,特別是“以其他方式提供”的內涵,排除了產品信息發布、許諾銷售等非實際交付行為,為業界提供了明確指引。
確立獨創性判斷規則:對布圖設計獨創性部分的確定原則(如相對獨立的功能和邊界)、判斷標準(與創作者自身在先設計的比較、與他人設計的比較及常規設計的考量)以及獨創性主張的穩定性要求進行了重要闡述,為后續案件審理提供了寶貴參考。
彰顯三聚陽光專業價值:本案的成功,充分體現了三聚陽光在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領域的深厚積淀和專業能力,尤其是在處理高技術難度、新型疑難法律問題的案件時,能夠精準把握法律要點,有效維護客戶的核心權益。
結語
“GLF71301”撤銷案作為《條例》實施二十多年來的第11號撤銷決定,入選國家知識產權局年度十大案件,意義重大。本案不僅厘清了長期以來困擾業界的法律適用難題,確立了重要的裁判標準,更為我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制度的完善和司法實踐的發展提供了關鍵的推動力。
本案的成功,充分彰顯了三聚陽光在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領域的頂尖專業實力和卓越價值,尤其是在處理技術難度高、法律問題新穎復雜的案件時,能夠精準把握法律精髓,有力維護客戶的核心知識產權權益。三聚陽光將持續以其專業精神,為全球客戶提供高水平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護航科技創新之路。